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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航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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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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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请您看清登机牌上所标示的登机口,到指定登机口候机。为确保您顺利登机,建议您最晚在航班起飞2.5-3小时到达航站楼,值机柜台截止办理手续的时间为航班起飞前30-60分钟不等,各航空公司具体规定不同,敬请留意机票说明;
- 您的护照、签证、旅行证件以及现金、票据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 进出港禁止携带物品/申报物品

植物繁殖材料
犬、猫等随身宠物(每人限带一只)
植物产品
特需进口的人体血液及其制品、微生
物、人体组织及其生物制品
相关旅客须知:
- 出境海关验放的各项管理规定
⑴.携带需复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旅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凭以办理有关物品复带进境手续。
⑵.携带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⑶.携带金银等贵重金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⑷.携带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⑸.携带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⑹.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其它限制或禁止出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⑺.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 入境海关验放的各项管理规定
⑴.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⑵.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⑶.携带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过400支的香烟,或超过100支的雪茄,或超过500克的烟丝,对超出限量但仍属自用的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⑷.携带超过20,000元的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携带需复带出境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时,旅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凭以办理有关外币复带出境手续。
⑸.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⑹.携带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⑺.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其它限制或禁止进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⑻.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⑼.申报有分离运输行李,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 简化旅客进出境申报手续
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进一步简化旅客进出境申报手续,统一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验放尺度,自2008年2月1日起,所有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对外开放口岸进出境的旅客,如没有携带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可不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