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2月20日起,首都机场失物招领网上公示系统正式启用,若您在首都机场遗失物品,请点击失物公示查询,或致电航站楼失物招领处查询。
每件失物招领处收到的遗失物品自拣拾日期起,网上公示时间为7天,超过7天的请您致电航站楼失物招领处查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将依法上缴国库。
首都机场公安分局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
1、2号航站楼
服务位置:2号航站楼一层15号门顾客服务中心内
服务电话:64598333
3号航站楼
服务位置:二层旅客到达大厅公共区域(A出口)东侧
服务电话:64530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