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GTC非转型区域照明批量更换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公共区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工程地点位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3号停车楼(GTC)。主要工作内容是更换2层投光灯96套(其中48套为应急照明);1层办公区域走廊天棚格栅灯共更换1026套,灯管2052根;1层公共区域及走廊筒灯更换823套,另有200套更换且增加红外感应是否有人的节能功能;B3层更换设备间照明灯共计1500套,其中50套因遮挡需要移位,另增设投光灯10盏。实际施工以现场情况为准。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GTC非转型区域照明批量更换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2.6 本比选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及单价随市场波动等相关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56.77万元(含税),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机电安装三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1个(含)以上合同金额在人民币60万元(含)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并注明工程竣工时间(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6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7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8 信誉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9 参选文件一正两副,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3.10 参选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9〕10 号)要求或其他相关的政策要求,使用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等国家、北京市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须提供承诺书)
3.11 参选人应承诺,在其公司中没有股份公司员工或家属参与投资或经营的情况。(须提供承诺书)
3.12 参选人须提供光源标准工况理论寿命超过50000小时的承诺书。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1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服务大厦211办公室(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四纬路9号211办公室)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领取比选文件。
5. 踏勘现场
5.1 踏勘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
5.2 踏勘集合地点:首都机场3号停车楼(GTC)2层,航站楼连廊入口东侧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11办公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畅
电话:010-64569272
电子邮件:maoch@bci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