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高速公路7月1日起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
2011-06-30
本报讯,记者从市交通委、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降低出行成本,同时努力保障首都机场的正常运转,我市对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新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自7月1日起实施。天竺收费站出京方向收费标准由10元/标准车•次调整为5元/标准车•次,各类车通行费相应调整。其他收费站出京方向执行现行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不变。各收费站进京方向停止收费,同时撤消三匝收费站。
同时,机场路天竺收费站、京承高速黄港收费站、机场二通道岗山收费站、京平高速吴各庄收费站继续实行验票通行政策,具体为:持京承高速公路黄港收费站去往京平高速公路方向、机场二高速岗山收费站进京方向、京平高速公路吴各庄收费站进京方向的通行票据,在当日通行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天竺收费站时,可验票免费通行一次。
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调整之后,将会进一步吸引周边路网的交通流,可能会增加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特别是进京方向的机动车流量,产生交通拥堵,提醒广大驾驶员合理选择好出行路线。
调整后的天竺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车·次) | |
---|---|---|---|
客车 | 货车 | ||
第一类 | ≤7座 | ≤2吨 | 5 |
第二类 | 8~19座 | 2~5吨(含5吨) | 10 |
第三类 | 20~39座 | 5~10吨(含10吨) | 15 |
第四类 | ≥40座 | 10~15吨(含15吨)20英尺集装箱车 | |
第五类 | ﹥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 |
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