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首都机场北区4号门外道路新增路灯及LED照明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次比选编号为:0702-1740CITC2608。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北区4号门外中轴路、中轴东路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中轴东路长约250米;中轴路长约1200米;中轴路至4号门长约250米。道路总长约1700米,新装设路灯54套,及LED照明配套设施。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中轴东路长约250米;中轴路长约1200米;中轴路至4号门长约250米。道路总长约1700米,新装设路灯54套,及LED照明配套设施。
2.6 本比选项目的最高参选限价为:1,334,298.55元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17年4月~2017年8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2014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至少1个(含)以上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和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7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
3.8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9 信誉要求:
(1)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① 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0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1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购买比选文件,文件不接受邮购。
4.2 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金额: / 元。
5. 踏勘现场
5.1 踏勘时间:2017年9月21日9时30分。
5.2 踏勘集合地点:首都机场航港二路民航快递公司门口
6.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书面疑问的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1日17:00前
7. 参选文件的递交
7.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邮编:100621
联系人:罗兴开
比选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1房间
联系人:李冬 杨峭松
电话:010-63348434 010-63348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