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料表中(含技术附件)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1. 比选条件
供配电电力监测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概述
首都机场灯光站计划采购一套电力监测分析设备,包括5台在线电力监测分析设备及配套的在线电力质量分析软件。要求该系统能实时监测电力回路电能质量状态,对电能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统计,能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并报警,保障设备运行安全。
(2)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安装及调试。质保期自收货之日起一年有效。
(4)控制价
此项目不得超过70万元人民币,超过此价格视为作废文件。
3. 设备及软件要求
* 服务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合格的设备及附件,服务商须如期安全运抵并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的维护检修。
3.1 在线电力监测分析设备
3.1.1 监测设备需对回路电流、电压、功率、频率、不平衡度、谐波、有功电能及无功电能等数据进行监测。且测量精度应满足如下要求:电流:±0.1%;
电压:±0.1%;
功率:±0.2%;
频率:±0.01Hz;
不平衡度:±0.15%;
谐波:±0.5%;
有功电能及无功电能:Class 0.5S;
电压骤降、骤升,电压中断,快速电压变化精度:±0.2%;
闪变精度:±5%;
服务商所投产品需具备由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或IEEE(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承认的满足以上精度要求的认证证书。(需提供证明材料)
3.1.2 在线电力监测设备的工作范围应满足如下要求:
测量通道:4路电压及4路电流输入
电压测量范围:交流100V-693V线电压
电流测量范围:1A-7A,最大9A
电压互感器输入变比范围可自由设定
输入频率测量范围:40-70Hz
工作电源:110-230 V AC,130-230 V DC
3.1.3 监测设备需监测供电回路的漏电流RCM数据,以及接地故障电流数据。
3.1.4 监测设备的电能质量事件记录触发条件可以参照通用标准规定,也可自定义相关参数的阈值,如:电压偏差、频率偏差、三相不平衡、谐波和电压闪变的限值,或相关触发条件的逻辑组合。
3.1.5 监测设备需按照电能质量标准要求生成图形化统计分布报告,并可在设备显示屏或远程软件系统界面查询。
3.1.6 监测设备对于电能质量数据的记录包含波形和有效值,数据为CSV或PQDIF格式。
3.1.7 监测设备需具备报警和提示功能,当发现异常数据时,记录相关电力参数指标异常信息并发出报警提示。
3.1.8 监测装置的安全性指标需获得CE认证。(需提供证明材料)
3.1.9 该产品需具有第三方认证机构根据IEC 62586-1及IEC 62586-2标准进行的独立认证证书。(需提供证明材料)
3.1.10 为获取长时间监测数据,监测设备的存储内存应可扩展,并配置至少32G储存卡。
3.1.11 监测设备需自带UPS电源,外部掉电后仍可记录相关数据。
3.1.12 监测设备需具有RS485、以太网(TCP/IP协议)通信接口,可扩展为无线通信。
3.1.13 监测装置需具有高清显示屏,至少具有中、英文系统语言选择。
3.2 在线电力质量分析软件
系统软件要求通过简单的方式获取数据并具备基础的数据分析、能耗监控及报告生成功能,用户界面精美,操作便捷。
3.2.1 电力质量分析软件可直接联接监测设备查看并下载监测数据。
3.2.2 监测设备的位置信息和监测数据需在软件系统界面中直观展示,且设置方式简便。
3.2.3 系统应具有电能质量分析功能,支持PQDIFF电能质量文件,报告满足国际相关标准。
3.2.4 系统应能支持SCADA应用,动态展示能源流向,测量数据及开关状态。
3.3 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
3.2.1 供货的设备除满足本协议外,应是供方成熟的同类产品。
3.2.2 供方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元器件(包括供方外购件)及试验等均应符合本协议的要求。
3.2.3 供方负责安装、现场调试及质保期内的维护检修。提供的服务应能满足实际需要。
*4.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可能被废标的风险。
4.1 应答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4.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18年3月~2019年3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4.3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18年3月-2019年3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4.4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4.5 成交应答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4.6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人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人资格将被取消。
4.6.1 提供虚假的资料;
4.6.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4.6.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人要求的;
4.6.4 应答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4.7 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取得设备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原厂授权书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能取得设备原厂售后承诺书加盖原厂公章原件。
4.9 应答服务商需携带电力监测分析设备样品参加比选会。
5. 踏勘现场
无
6. 接受比选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应答服务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组。比选委员会对在比选截止期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 参选文件的递交
提交的参评资料以中文为主,内容包括:
1、申请书(格式)
2、报价表(均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1 比选一览表
2-2 报价明细表
3、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3-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3-3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18年3月~2019年3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3-4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18年3月~2019年3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3-5 其他可证明应答服务商实力和优势的资质证明文件
4、服务方案(依据第三章内容,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除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书,其余的分4册装订,与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一同放入文件袋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参选项目名称,由参选方被授权人于比选时间送达至比选地点。
8. 比选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郝偌彤,联系电话:64569742;
纪委举报邮箱:fxqglbdb@bcia.com.cn,联系电话:64561492。
飞行区管理部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