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首都机场部分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咨询服务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描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2019-2020年度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为2亿元,涉及土建、安装、市政、民航专业工程、信息等专业工程。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单项工程概算2000万元以下(且造价审核咨询费小于100万元)工程建设、改造、维修项目的造价审核服务。
2.2 服务周期要求:根据单个委托项目差别确定。
2.3 合同期要求: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2.4 服务内容:(1)年度建设经营计划、呈批件概算审核;(2)预算、结算及洽商变更审核;(3)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4)投标报价复核;(5)甲方委托的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框架协议单价审核;(6)甲方委托的部分建设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比选人实际委托为准)
2.5 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率如下(此费率为固定费率,参选文件中不允许调整):
(1)年度建设经营计划、呈批件概算审核:
单项100万元(含)以下:累计报送额×1.125‰
单项100万元-500万元:累计报送额×0.9‰
单项500万元(含)以上:累计报送额×0.75‰
(2)预算、结算及洽商变更审核
计费说明:
A、预算审核指签订施工合同时先审可调价的预算(比选/招标项目除外),仍须再审结算。所以此类业务收费在审预算时不收费,结算审核时收费正常进行;若预算为包干形式,视为结算审核(收费=申报额X相应档次费率+审减额X4%)
B、单项洽商为负值时应取绝对值做收费基数
C、工程结算=工程合同价+历次变更审定额,收费档次依此而定
审减额×4%(备注:每个洽商,咨询公司收费基数的审减额最高不超过该洽商申报额的15%;每个工程项目预/结算审核,咨询公司的收费基数的审减额最高不超过该预/结算申报额的15%,咨询公司应严格审核,无论实际审减额是否超过申报额的15%。)
结算单项500万元以下审核收费:工程合同价×3.6‰+历次洽商变更审核收费
结算单项500万元(含)-2000万元审核收费:工程合同价×3‰+历次洽商变更审核收费
结算单项2000万元(含)-1亿元审核收费:工程合同价×2.7‰+历次洽商变更审核收费
结算单项1亿元(含)-5亿元审核收费:工程合同价×2.3‰+历次洽商变更审核收费
结算单项5亿元(含)以上审核收费:工程合同价×2.0‰+历次洽商变更审核收费
历次洽商变更审核收费:累计洽商申报额×相应档次费率+洽商审减额×4%
(3)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
单项500万元以下:累计报送额×3.5‰
单项500万元(含)-2000万元:累计报送额×2.65‰
单项2000万元(含)-1亿元:累计报送额×2.35‰
单项1亿元(含)-5亿元:累计报送额×2.2‰
单项5亿元(含)以上:累计报送额×1.8‰
(4)投标报价复核
100万元以下,按1500元/项目计算
超过100万元(含)的项目,按1.5‰计算
超过2000万元(含)的项目以2000万元为基数,按上述费率(1.5‰)计算
(5)框架协议: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框架协议单价审核(指编制平均50个子目左右清单综合单价),按照每个框架协议单价审核费用按照5000元/项目计取
(1)-(5)项的总计构成咨询方的报酬。
注:
1. 以上费率均不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计费
2. 其它造价相关咨询业务,如中大型建设项目的中间计量支付审核报告、参与采购人组织的相关会议、现场核量、定期交流培训、其他造价咨询公司业务复审等,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费用,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
(6)计量支付审核基准费率
计量支付审核不单独支付费用,视为包含在结算审核费用中。
2.6 其他: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具有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在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期间,须具有1个项目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工程结算审核业绩。须提供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双方签字页)或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具备定案表)(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5 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①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② 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且相关从业经验(须提供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6 本项目其余造价咨询人员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从业经验(须提供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7 参选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8 财务要求:参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18年8月~2019年3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3.9 信誉要求:
(1)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③ 在本项目参选期间仍为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或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跟踪审计服务的供应商。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3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购买比选文件,文件不接受邮购。
4.2 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书面疑问的截止时间
5.1 2019年5月24日12时00分前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邮编:100621
联系人:高松宇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
联系人:魏丽娟、李方
电话:010-64557555-661、670;15810165770、17801469058
电子邮件:MHGC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