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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述
1.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首都机场无动力设备安全管理专项服务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项目概述
民用航空无动力设备是指为航空器提供保障作业而使用的各种无自主动力、可平移的地面设备,区别于机场运行保障的车辆、设施和各类工具。按用途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用于航空货物及行李运输的设备,包括各类行李托盘、散货及行李拖斗;
(2)用于为航空器提供地面服务的地面保障设备,包括无动力的电源机组、气源机组、空调机组、移动照明车和手推客梯车;
(3)用于为航空器提供维修和检查的机务设备,包括高梯、尾撑杆、飞机拖把、千斤顶、氮气瓶车和放水车等。
特别说明:本文后续提到的“设备”或“无动力设备”均是代指民用航空无动力设备,首都机场控制区内共有无动力设备12000余部。
1.2.1. 比选范围:主要为维护控制区内无动力设备的现场运行秩序,确保本场设备处于安全适用的状态。为此,需要对航空器活动区和货库区内无动力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准入、现场使用、性能适用、退出清理、违章处理等情况进行管理、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维护工作。
1.2.2. 比选内容:无动力安全管理专项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基本安全性能年度检测、设备准入性能评估检测、设备现场秩序巡查工作、违章或故障设备拖扣处理、台账信息记录、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定期总结报告等工作。此外对于因设备管理问题造成的突发情况,需要及时到位进行处理,同时对具体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可对后续的工作内容及模式及时进行调整。
1.2.3. 比选目标:为了确保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内设备适用及使用安全,维持设备现场秩序,保证航空器活动区无动力设备状况良好。
*2. 企业资质
2.1. 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2. 资质
2.2.1乙方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设备制造、维修等内容。
2.2.2乙方须具备无动力设备制造和维修的能力,并提供设备产品介绍材料及维修合同。
2.2.3乙方须满足《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中对设备制造商的要求,同时须具备规定中提到的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资质。
2.3. 人员
2.3.1乙方提供检测服务的人员均须具有社会道路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本并具有2年及以上社会驾龄,且人数不少于5人。
2.3.2乙方提供检测服务的人员中至少有1人可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2.3.3乙方提供检测服务的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电焊或气焊资质。
2.3.4乙方提供检测服务的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驾驶叉车的能力和资质。
2.3.5乙方提供检测服务的人员均应无违法犯罪记录。
3. 服务要求
3.1. 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17:00,同时乙方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并制定可行的应急响应方案,工作时间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保证得到通知后90分钟内到达现场。
3.2. 服务项目及流程
3.2.1 新进设备检测
(1)由设备所属单位向甲方提交准入申请。
(2)甲方通知乙方对新准入的设备按照《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无动力移动设备检测标准》要求进行检测。
(3)乙方对通过检测的设备粘贴当年有效的年检合格标志,未通过检测的设备不予以准入。
(4)乙方对予以准入的设备相关信息录入至首都机场无动力设备管理信息系统。
(5)检测完毕后乙方须按照相关流程要求对新设备进入控制区进行管控。
3.2.2 设备年度检测
(1)乙方制定可行的年度检测计划。
(2)乙方按照《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无动力移动设备检测标准》对飞行区内现有设备的外观、制动和联动等部分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3)乙方对检测合格的设备粘贴当年有效的年检合格标志,对未通过年检的设备应及时安排清除出场。
(4)乙方应对设备年检结果及相关信息录入到首都机场无动力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之中。
(5)乙方应确保检测质量,并保证其所检测合格的设备在2个月内保持正常有效。(人为故意损坏除外)
3.2.3. 临时性抽查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不定期的对场内设备适用性能情况进行抽查,并按照3.2.2年度检测工作要求开展抽查工作。
3.2.4. 故障及违章设备的处理
(1)乙方应对检测出故障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拖扣至指定区域或清出场外处理,同时对其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通报设备所属单位。
(2)对于修复完毕后申请进入的设备,应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设备方可准入飞行区。
(3)乙方应按计划对场内设备违章情况进行网格化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后按相关程序对违章设备进行拖扣处理。
3.2.5. 设备临时进出
(1)乙方对设备临时进出手续中设备的注册信息有效性及检验结果进行复核。
(2)乙方还须对设备进出的文实相符情况进行检查。
3.2.6. 日常服务
(1)乙方须对设备准入、退出过程中涉及的牌照进行管理,包括拓印钢号、设备拖扣、粘贴年检合格标志等。
(2)乙方对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无动力设备信息数据库进行及时的更新检测信息、设备状态信息等,并且对数据库的信息进行异地备份,以免造成数据的缺少或丢失。
(3)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日常计划开展设备秩序网格化检查工作。
(4)乙方须对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及时进行响应并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
(5)乙方须配合甲方积极推进相关设备管理工作。
3.3. 组织结构
3.3.1. 项目经理一名:负责人员、设备整体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3.3.2. 项目主管一名:精通机场客、货运设备和机务设备的生产、修理和检测,同时本场发生设备类突发事件后能及时到场处理。
3.3.3. 证件专办员一名:熟悉各类证件办理业务。
3.3.4. 现场工作人员三名:可单独驾驶场内及社会道路车辆,兼有特种车操作资质(叉车等),熟练掌握机场客、货运设备和机务设备的检测和修理。
3.3.5. 后台信息管理人员一名: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做好数据管理工作。
3.4. 材料、工具
3.4.1. 设备巡视车,用于设备拖曳、工具运输等。
3.4.2. 叉车,用于故障设备的清理和运输。
3.4.3. 特种车辆/设备拉力检测仪用于检测设备制动、联动部分。该检测仪器可与其他设备、车辆一起组成检测试验机,数显设备可前置至驾驶舱,拉力测量端固定于便于测量的位置。
3.4.4. 专业测量工具,用于设备长度、高度等尺寸的测量。
3.4.5. 相机1部,用于故障设备照相取证。
3.4.6. 设备钢号拓印机1部。
3.4.7. 计算机1台,用于维护设备信息管理系统。
3.4.8. 打孔器1个,用于对年检合格证打孔记录
以上工具材料(除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外)均须由乙方提供,并能满足机场运行要求
4.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起1年履行合同。
5. 合同盖章
5.1. 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
5.2. 法人授权文件原件(两份)。
5.3. 设备清单(如有),特种设备使用规范及安全措施。
5.4. 特种作业人员相应操作资质,培训记录。
5.5. 分包说明、分包方资质(如有分包情况需在签订前提前像甲方书面审批)。
5.6. 乙方履行人员劳动合同、保险证明(公司可提供证明,合法用工)。
5.7. 上岗人员名册、人员上岗培训记录、岗位资质证书、隔离区证件复印件(如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有)。
6. 项目验收
6.1. 每次服务使用、保管记录。
6.2. 临时用工记录。
6.3. 维保工作报告(维修类附有照片)。
7. 项目报价
7.1. 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480000元人民币,超过此价格视为作废文件。
7.2. 项目价格费用由以下部分构成: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工资、福利费、工会费、保险、服装费、执勤用具、车辆消耗及维修费、工具及设备租赁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参选人在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合同期内的市场设备价格、材料价格、人工价格、保险费、加班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及其它各种因素及其造成的成本变化以及未完全列举的一切费用;符合或满足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为参选服务商设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任何费用。
8. 比选方式
8.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比选过程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参选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参选报价低的优先;参选报价也相等的,由比选人自行确定。
9. 报名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
报名联系人:王贝妮,联系电话:64581632;
报名方式:请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报名信息分别做为附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angbeini@bcia.com.cn,报名邮件主题以“参选项目+参选公司”方式命名;报名信息包含:参选项目名称,参选公司全称,参选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
纪委举报邮箱:hucg@bcia.com.cn,纪检联系人:胡承皋,联系电话:6459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