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3号航站楼16台金属探测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参评人前来参与。
1. 竞争性谈判编号:JT2017093/XHTC-HW-2017-0769
2. 竞争性谈判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3. 合格的应答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接该项目资质或服务能力的法人企业;
2)应答人所投设备(金属探测门)必须具备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即满足“《民用航空通过式金属探测安全检查设备鉴定内控标准》(MD-SB-2017-001)”),且该证书在竞争性谈判日时处于有效期内。
3)应答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竞争性谈判日止)具备金属探测门产品的销售业绩至少一个,须提供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括但不局限于首页、签署页、合同主要内容页)。
4)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具有完整财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5)应答人应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17年3月~2017年8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应答人应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17年3月~8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
7)应答人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9)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4.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北京时间)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只接受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7. 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8. 送达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9. 竞争性谈判时间:2017年9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10. 竞争性谈判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726会议室(顺义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11. 联系单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电话:13161191718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