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
2.1 本比选项目的施工范围:将以下七处公共区所管辖的信号灯电源统一接入动力能源公司固定电源。
初步研究序号 | 路口编号 | 现电源位置 | 电源改造方案 |
5 | 机东-005 | 集团大门岗亭 | 引自动力3号箱变 |
8 | 机东-009 | 停车场亭子 | 引自动力2号箱变 |
10 | 机东-011 | 国航运控中心地下配电室 | 引自动力3号箱变 |
11 | 机东-012 | 国航运控中心地下配电室 | 引自动力3号箱变 |
12 | 机东-013 | 国航运控中心地下配电室 | 引自动力3号箱变 |
18 | T3四层自助信号灯 | 太阳能 | 引自现有楼前配电箱 |
19 | 分局门口自助信号灯 | 分局岗亭 | 引自动力3号箱变 |
改造内容:
1、共七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集中设置电源箱。
2、电源改造工程线路敷设范围为电源点至沿线各路口信号机接入点前的独立电源箱。
2.2 本比选项目的最高参选限价为:82.36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城市照明及道路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三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3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至少2个(含)以上合同金额在人民币80万元(含)以上机电安装项目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和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6 信誉要求:
(1)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11室持单位① 介绍信(原件),②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领取比选文件。
5. 踏勘现场
5.1 踏勘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9时00分。
5.2 踏勘集合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8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
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11室
递交人:王女士 电话:010-64570997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10-64567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