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
2.1 本比选项目的施工范围:
公共区高杆灯、中杆灯共65基,其中西区高杆灯7基、中杆灯19基,东区高杆灯18基、中杆灯21基。本项目是对这些高杆灯和中杆灯做大修。具体工作是:
序号 | 工程地点 | 灯杆高度 | 灯杆数量 | 主要改造内容 |
1 | T2航站楼周边 | 35米 | 2 | 1、更换起升吊绳 2、更换随行电缆 3、更换灯具电源线 4、更换电缆连接器 |
2 | 30米 | 5 | 1、更换起升吊绳 2、更换随行电缆 3、更换灯具电源线 4、更换电缆连接器 5、1基高杆灯更换分线箱 | |
3 | 20米 | 19 | 1、更换起升吊绳 2、更换随行电缆 3、更换灯具电源线 4、更换电缆连接器 5、2基高杆灯更换分线箱 | |
4 | T3航站楼周边 | 30米 | 16 | 1、更换起升吊绳 2、更换随行电缆 3、更换防坠落装置 4、更换灯具电源线 5、更换电缆连接器 |
5 | 20米 | 23 | 1、更换起升吊绳 2、更换随行电缆 3、更换防坠落装置 4、更换内置驱动起升装置 5、更换灯具电源线 6、更换电缆连接器 |
2.2 本比选项目的最高参选限价为:本工程比选控制价含税为150万元人民币,净价为137.61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比选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3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4 参选人拟参与施工人员,须合理配置具备电工、高空作业等相应资质的人员(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中选单位施工前,须持资质原件办理施工手续。
3.5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至少2个(含)以上超过150万元(含)以上机电安装类项目业绩,并且已经验收合格。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和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6 信誉要求:
(1)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11室持单位① 介绍信(原件),②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领取比选文件。
5. 踏勘现场
5.1 踏勘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9时00分。
5.2 踏勘集合地点: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1层1号门。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下午13时45分至14时
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12会议室
递交人:王丽丽 电话:010-64570997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10-64569272
电子邮件:maoch@bci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