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场务车库铺设地坪漆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对首都机场飞行区库房、泵房地面或比选方指定的其他地点进行铺设环氧树脂地坪漆,以增强地面的耐腐蚀、防滑性能,减少尘土便于清洁,使地面整体更美观。
(2)工期要求
全年按比选方要求时间进行施工。
(3)工程范围及内容
1)本项目施工范围
首都机场飞行区库房、泵房地面或比选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2)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和清单
比选方指定施工地点的地面需清理涂料层,原水泥地面裂缝修补、清理打磨、对原地面起砂、空鼓、及裂缝处需用环氧树脂修复封闭,涂刷环氧树脂底漆,然后刮腻子、涂刷环氧树脂自流坪面漆。
施工后质保期不少于2年。
(4)服务要求及标准:(*号条款必须响应)
*1. 铺设要求:
1.1 地坪涂装材料满足以下要求,并提供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干燥时间(表干)≤6h;
干燥时间(实干)≤48h;
耐磨性(750g/500r)≤0.030g;
防滑性(干摩擦系数)≥0.50;
耐水性(168h)不起泡,不剥落,允许轻微色变,2h后恢复;
耐油性(120#溶剂汽油,72h)不起泡,不剥落,允许轻微色变;
耐碱性(20%NaOH,72h)不起泡,不剥落,允许轻微色变;
耐酸性(10%H2SO4,48h)不起泡,不剥落,允许轻微色变;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质量浓度≤60g/L;
游离甲醛质量分数≤0.1g/kg;
苯质量分数≤0.1g/kg;
甲苯、二甲苯的总和质量分数≤10g/kg;
1.2 地坪涂装材料应满足国标GB8624-2012的要求,且达到铺地材料不燃A级标准,并提供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3 地坪漆防滑,耐油类、除冰液、融雪剂腐蚀。
1.4 地坪漆应采用环氧树脂材料,中层漆厚度不低于2mm,面漆厚度不低于3mm。
1.5 完成铺设的地面2m之内高差不高于2mm。
1.6 地坪漆颜色由比选方指定。
2. 质量保证:
2.1 施工过程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2.2 质保期内,总质量25吨以下的车辆正常行驶的条件下,地坪漆不会出现破损、鼓包、起皮等质量问题。
3. 参选方须自行配备本项目所需的车辆、设备和工具。
4. 参选方自有车辆、设备、工具需接受机场有关部门的检查,并获得在其相应区域活动或使用的许可。
5. 人员要求:
5.1 参选方须针对本项目设立现场负责人1名,负责监管本项目的实施过程;安全员1名,负责监督现场施工作业安全。
5.2 参选方须确保所有项目人员符合首都机场相关准入规定,且操作人员具备上岗工作的相关资质,包含但不限于特殊工种操作资质等。
5.3 本项目施工需在机场控制区内进行,人员施工须办理隔离区证件,相应费用(长期证件每人次约100元,一次性证件每人每天10元/次)应在报价中进行综合考虑;证件办理前需进行隔离区准入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隔离区证件;办理证件前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5.4 作业人员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取得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首都机场飞行区内机动车驾驶资质。
*5.5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
6. 其他要求
6.1 参选方需服从机场管理部门对于服务商的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
6.2 参选方负责提供施工人员一切劳动防护用品。
6.3 项目实施不对车库原有设备设施造成损毁。
(5)控制价
本工程环氧树脂地坪漆地面完全单价控制价为:150.7元/m²,环氧树脂修补地面裂缝完全单价控制价为:112.29元/m²,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比选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3. 参选人资格要求(必须响应条款)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参选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至少1个(含)以上50万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项目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和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3.6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
3.7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8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09月03日至2019年09月09日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64562492
电子邮箱:fany@bcia.com.cn(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形式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邮件命名为项目名+单位全称)
纪委监督邮箱:fxqglbdb@bcia.com.cn
纪检监督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645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