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英文
无障碍访问 旅客服务 对公业务
  • 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机场安全
    • 机场服务
    • 机场运行
    • 机场经营
  • 投资者关系
  • 社会责任
  • 工作机会
  • 招商信息
首都机场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标准公示
2023-08-24

一、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出租、办公室出租、售补票柜台出租、值机柜台出租以及地面服务收费中的引导车费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项目位置 单位 价格标准
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出租 内地航班 T1\T2\T3 元/平米.月 900
国际及港澳台航班 T1\T2\T3 元/平米.月 1,050
占用商业区域(国内航班) T1\T2\T3 元/平米.月 1,450
占用商业区域(国际航班) T1\T2\T3 元/平米.月 1,500
办公室出租 内地航班 T1\T2\T3 元/平米.月 750
国际及港澳台航班 T1\T2\T3 元/平米.月 800
售补票柜台出租(含退改签等相关业务柜台) 内地航班 T1\T2\T3 元/个.月 12,000
国际及港澳台航班 T1\T2\T3 元/个.月 13,000
值机柜台出租(含值班经理、中转、航空公司新兴业务等) 内地航班 T1\T2\T3 元/个.月 14,000
国际及港澳台航班 T1\T2\T3 元/个.月 15,000
引导车费 内地航班 元/次 500
国际及港澳台航班 窄体 元/次 500
宽体 元/次 1,000

(注:通用航空活动按不超过以上收费标准执行)

二、400赫兹静变电源设备(电源机组)和地面空调设备(空调机组)收费标准:

(一)内地航空公司内地航班(含通用航空活动)使用400赫兹静变电源设备(电源机组)和地面空调设备(空调机组)的基础收费标准:电源机组170元/小时,空调机组270元/小时。以上收费标准未计入保险费。

(二)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台航班、港澳台和外国航空公司航班(含通用航空活动)使用400赫兹静变电源设备(电源机组)和地面空调设备(空调机组)的收费标准,由机场和航空公司协商确定。

联系我们

投资者关系 媒体合作
法律声明 隐私条款 网站地图 航班延误
CopyRight©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信息 京ICP备05037263号  京公网安备110303000002
  • 旅客服务
温馨提示:

涉及党员、党组织及国家监察对象的举报投诉请点击确认按钮继续。

涉及旅客服务、机场运行等方面投诉请点击“意见反馈”链接进行投诉

确认 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