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答服务商须知
一、说明
1. 比选原则
1.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比选方式进行。
1.2 成交应答服务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应答服务商不得向他人整体转包或部分分包本成交项目,对于必须由第三方完成的项目,成交商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许可,同时第三方的资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合格成交商的要求),并由采购人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2.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应答服务商
2.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
2.2 满足以下条件的应答服务商为合格的应答服务商,可以参加本次比选;
2.2.1 应答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2.2.2 应答服务商应客观、中立依据本项目需求对首都机场飞行区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安全运行体系进行评估。应答服务商需提供承诺函且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承诺其或其关联公司2020年8月1日前未向任何单位或公司销售过新能源车辆或充电设施。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应答服务商资格将被取消并加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2.2.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服务商应提供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报告)。
2.2.4 应答服务商应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19年12月-2020年5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2.5 应答服务商应提供所属时间为2019年12月-2020年5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
2.2.6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服务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服务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2.7 成交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2.8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服务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服务商资格将被取消;
2.2.8.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2.8.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2.2.8.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的;
2.2.8.4 应答服务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3. 资金来源
3.1 企业自筹资金。
4. 比选费用的承担
4.1 应答服务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比选文件
5. 应答服务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应答服务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应答服务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与资格被拒绝。
5.1 比选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应答服务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组。比选委员会对在比选截止期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2 比选文件的修改
5.2.1 在比选截止期三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应答服务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
5.2.2 比选文件的修改将由采购人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应答服务商发出。
5.2.3 为使应答服务商准备参与比选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比选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延长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期。
三、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8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62132
电子邮箱:chenmengna@bcia.com.cn(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邮件命名为项目名+单位全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将采用比选的方式采购飞行区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安全运行体系评估项目。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
首都机场飞行区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安全运行体系评估
2. 项目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及民航局、集团公司先后发布“油改电”、“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政策及措施,大力推进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建设。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在社会上经过十余年的大力发展,目前逐步趋于稳定成熟,但仍存在着电动车辆动力电池热管理失控、人员触电等风险。首都机场自作为民航局“油改电”试点机场,自2015年开始逐步推进民航车辆电动化工作,2018年至今逐步进入车辆电动化及充电设施建设高潮。因民航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进入机场时间较短,首都机场运行相关车辆及设施缺乏成熟参考,作为民航内新生事物导致安全运行经验不足。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安全运行风险隐患已成为首都机场安全运行的现实问题。
本项目针对首都机场飞行区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安全运行体系开展评估,通过与现有国家及地方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进行对标,对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运行监控总体架构、数据采集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监控平台关键技术、安全准入及运行标准、安全运行培训方案和应急响应与处置方案等的研究,梳理飞行区内现有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运行管理存在的不足,并建立完善该体系,形成《首都机场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安全运行管理体系评估报告》,针对主要问题形成专项方案,以提升首都机场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和管理效率。
目前首都机场空侧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运行平稳,但社会上各类新能源车辆电池引发的自燃等事故频发,为首都机场安全运行敲响了警钟。因此亟需对首都机场飞行区内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进行评估,具体必要性如下:
2.1 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管理体系亟需完善。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电动车辆管理规定,飞行区于2018年12月、2019年4月发布《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规定(试行)》、《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关键性能技术标准(试行)》,2019年10月发布《关于新能源车辆锂电池发生冒烟、起火应急处置方案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分别从制度上对车辆准入、日常运行及应急处置方式进行要求和明确。目前飞行区内车辆运行管理多沿用传统内燃式特种车辆的管理手段,在准入、运维、年检、退出等方面存在缺陷,特别是电池系统安全管控能力不足。充电设施在飞行区内作为新增事物,在准入标准、运维标准等方面缺少参考。目前我国电动汽车现行标准49项,充电桩标准27项,涵盖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生产、检测、运营、管理等多方面,标准多,范围广,专业性强,需专业机构对飞行区内现状进行对标,评估现有管理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方案。
2.2 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亟需提升。飞行区内现有充电设施257个,涵盖了慢充桩、快充桩等交直流桩,同时有储能桩、普通桩,以及充电站、分散式充电站,2020年还将建成光储充一体化充电桩等,充电桩类型多,分布广,数量大,管理难度高。需有专业机构对现有充电设施管理存在的消防风险、人员触电风险等开展评估,并针对提出的风险,设计整改方案。
2.3 充电设施运行运营模式有待提升。根据集团公司要求,首都机场飞行区内通用充电设施主要由首都机场建设,特种充电设施由驻场单位自建。目前飞行区内充电设施所属主体较多,包含国航、海航、Ameco、公务机等多家单位,且首都机场自建设施数量较大,需专业机构针对场内现有充电设施特点,提出首都机场飞行区内充电设施运营方案,提高充电设施运行管理能力。
安全运行是民航工作首要目标,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在机场的应用必须首先考虑其可靠性和安全性,否则将直接危及旅客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造成巨大的社会影响。做好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安全运行评估,有利于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提升首都机场安全运行能力。
二、项目需求
结合首都机场实际工作内容,本项目需求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具体如下:
1. 评估现有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管理体系。
1.1 调研现有电动车辆和充电设施国家及地方标准和政策。
1.2 研究首都机场飞行区现有电动车辆和充电设施管理标准。
1.3 对标国家、地方现行标准及管理规定,明确首都机场电动车辆和充电设施现有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编制《首都机场现行电动车辆和充电设施管理标准研究及分析报告》。
2. 建立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运行管理规范。
2.1 根据国家及地方标准,组织相关专业资源,配合首都机场飞行区完成《首都机场飞行区电动车和充电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手册》编写。
2.2 组织民航局、民航局直属机构和新能源装备行业专家对《首都机场飞行区电动车和充电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手册》进行专业评审,确保手册的合规性、专业性、可实施性。
3. 评估飞行区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运行管理现存重点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措施。
基于首都机场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数量大、类型多、主体多等特点,对现场运行开展调研,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可实施的解决方案,为飞行区后续整改提供专业支撑。本部分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电动车辆检测
3.1.1 调研民航机场专用设备检验标准、电动车主要供应商车辆检测企业标准。
3.1.2 调研电动车辆主机厂、电池生产厂家车辆和电池包检测方案。
3.1.3 走访调研国家级检验中心。
3.1.4 非道路移动设备(新能源)年度专项检验方案调研。
3.1.5 不少于5套场内电动车辆电池送国家级专业检验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数据。
3.1.6 调研分析首都机场现有电动车辆动力电池、运行数据采集和分析技术、运行环境等方面,编制《首都机场电动车辆电池包年度检验方案》和《首都机场电动车辆年检及维护专项方案》。
3.2. 充电桩及电动车辆消防
3.2.1 调研电动车辆主机厂、电池生产厂家热失控应急方案。
3.2.2 民航机场或消防专业机构考察、调研。
3.2.3 首都机场飞行区电动车辆热失控风险管理研究。
3.2.4 选取飞行区内具有代表性的充电设施,建立不少于2个防火隔离试点进行测试。
3.2.5 进行锂电池抑火装置实验及应急处置方案验证。
3.2.6 进行电池热失控紫外线探测实验与方案验证。
3.2.7 编制《首都机场电动车辆和充电设施防火方案》。
3.3. 安全运行监控系统
3.3.1 调研电动车辆主机厂、电池生产厂家、充电设施厂商运行监控方案。
3.3.2 首都机场在用电动车辆和充电设施测试数据采集通讯协议采集和解析。
3.3.3 首都机场在用电动车辆和充电设施运行数据分析和验证。
3.3.4 对首都机场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监控系统进行专项评估。编制《首都机场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提升专项方案》,提出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监控数据使用及改进措施,提升首都机场电动车辆和充电设施监控系统安全预警能力。
3.4. 充电设施运营管理
3.4.1 飞行区充电设施运营管理现状调研分析。
3.4.2 基于飞行区内充电设施所属主体多,数量大,品牌杂的趋势,研究、梳理首都机场与驻场单位安全职责。基于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不少于两种飞行区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模式,包含充电设施巡视维护、收益结算、应急处置、风险评估等。同时,为实现车桩自动识别,提供车桩快速识别解决方案和统一充电用卡解决方案。编制《飞行区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模式方案》,兼顾安全和效益。
3.5. 故障电动车辆应急处置
3.5.1 基于飞行区内通用车及不同品牌特种车特点,研究、梳理车辆在电气系统故障、刹车抱死等情况下进行快速拖曳处置的方案,包含并不限于所需设备设施配置、人员配置及职责、通报流程等。
3.5.2 编制《飞行区电动车辆故障应急处置方案》。
三、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计划2020年9月份实施,工期90天。
四、知识产权:
1.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在项目实施中所产生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发现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及修改权。
2. 在项目实施中产生的所有提交物的知识产权归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 应答服务商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答服务商承担。
五、项目比选
1. 本项目年度含税总价不超过¥970218.00元/年(大写:玖拾柒万零贰佰壹拾捌元整),参选人所报总价超过此价格视为无效投标,合约期内采购人按照合同结算,不支付任何其余费用。
2. 本次采购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
3. 本次比选过程采用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