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单项演练项目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本比选文件条件的参选人前来参与。
1. 项目名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单项演练项目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首都机场股份公司按照《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5号)“机场各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每年至少应当举行一次单项演练”的要求,以及《公共航空运输航空器事故家属援助手册》(民航运函〔2024〕3号)对机场管理机构家属援助的组织管理,设施设备及物资,家属援助内容,家属援助计划等相关工作做出的明确规范,组织开展首都机场2024年家属援助单项演练。综合以上内容,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演练实施完毕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合格参选人要求:
2.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参选人的要求;
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须具有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的演练或培训活动组织相关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须加盖参选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2.4 参选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2.5 参选人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2.6 参选人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由参选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个人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且须提供参选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上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7 本项目不接受参选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参选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2.8 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名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参选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0 参选人的参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1 参选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
3. 领取文件联系人:戴逸 联系电话:010-85343356、17810369232
4.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5.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方式:请以“ 单位报名应急救援单项演练项目”为标题发送邮件至jichang@cbwtc.com(邮件中请留存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比选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反馈。
6.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参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递交)。
7. 递交参选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非负责人时还须提供授权书的复印件)。
8. 比选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 递交参选文件地点、比选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415.2房间(北京市顺义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
10.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1. 联系单位: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人:戴逸
电话:010-85343356、17810369232
采购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异议咨询传真:010-64507552或010-64507553分机号7180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