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首都机场部分除冰坪增加灯光引导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1、2、3、4号除冰坪及相应滑行道。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在首都机场1、2、3、4号除冰坪及相应滑行道处更换25套全向灯具、安装141套嵌入式灯具,并接入现有除冰雪指挥调度系统中。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有效总工期:不超过30个日历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本项目计划在首都机场1、2、3、4号除冰坪及相应滑行道处更换25套全向灯具、安装141套嵌入式灯具,并接入现有除冰雪指挥调度系统中。
2.6 本比选项目报总价参选,最高参选限价为:903604.40元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号条款为必要条款,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备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一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19年8月~2020年8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2017年9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止(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助航灯光工程项目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工程竣工时间(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7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的专业执业资格。
*3.8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9 参选人注册资金需在1000万元以上。
3.10 信誉要求:
(1)2017年9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0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62132
电子邮箱:chenmengna@bcia.com.cn(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邮件命名为项目名+单位全称)
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述
首都机场现有除冰引导模式为车辆引导航空器进入除冰位,随着本场航空器定点除冰需求逐年增加,为缓解除冰引导压力,提高本场除冰雪保障能力,灯光管理模块计划对现有除冰引导模式进行升级,变为利用灯光系统引导飞机进入除冰位,以提升首都机场除冰效率。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首都机场现有除冰引导模式为车辆引导航空器进入除冰位,随着本场航空器定点除冰需求逐年增加,为缓解除冰引导压力,提高本场除冰雪保障能力,灯光管理模块计划对现有除冰引导模式进行升级,变为利用灯光系统引导飞机进入除冰位,以提升首都机场除冰效率。本项目计划在首都机场1、2、3、4号除冰坪及相应滑行道处更换25套全向灯具、安装141套嵌入式灯具,并接入现有除冰雪指挥调度系统中;
项目所使用助航灯具、隔离变压器、二次电缆、迷你调光器由甲方提供;其他项目必须的工具、物料由乙方提供,项目工程量清单如下:
(二)相关要求
1. 参选方所报价格应包含实施本项目所需所有材料、机械设备、人工、工具、企业管理费、合理的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比选人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 本文件提供的工程量仅供参选人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3. 参选人应确保改造后首都机场部分除冰坪增加灯光引导项目能满足实际使用,并确保原有供电系统可用性。
4. 项目实施技术要求:
4.1 技术要求
4.1.1 灯具安装:更换25套全向灯具、安装141套嵌入式黄色全向灯具,包括灯具安装、测位、划线、预制灯坑、灯坑清扫、灯具就位、灯具安装固定胶及调试、材料的装卸、运输等。
4.1.2 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4.1.3 新灯具安装后灯坑及施工范围的道面清理工作。
4.1.4 配合接入现有除冰指挥系统
4.1.5 施工不得影响助航灯光电气设备;
4.1.6 施工需保护现有助航灯光设备设施;
4.1.7 施工需要保护现有助航灯光电缆;
4.1.8 施工需要将灯具安装完毕后确保线路有效运行;
4.1.9 施工需要将产生的施工垃圾、废料清运出场;
4.2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J 16-200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2-19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 50150-200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171-92);
三、项目实施安排
1. 根据比选方要求,在指定时间须对指定区域进行施工。施工时间根据比选方安排,若出现机场运行管控、应急保障或任务、航班延误、政策、天气等因素造成工程地点不适宜施工,则甲方可对工期进行顺延,参选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开始、暂停及恢复施工。甲方无需就上述调整向参选方承担包括支付费用在内的其他责任。
2. 项目必须按要求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