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答服务商须知
一、说明
1. 比选原则
1.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比选方式进行。
1.2 成交应答服务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应答服务商不得向他人整体转包或部分分包本成交项目,对于必须由第三方完成的项目,成交商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许可,同时第三方的资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合格成交商的要求),并由采购人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2.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应答服务商
2.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
2.2 满足以下条件的应答服务商为合格的应答服务商,可以参加本次比选;
2.2.1 应答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2 参选人必须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有效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2)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2.2.3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2.4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止(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用户联系方式、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及验收证明文件,各页需加盖应答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2.2.5 应答人应提供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
2.2.6 应答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的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2.7 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2.2.8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0年1月-2020年11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2.9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0年1月-2020年11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2.10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2.11 成交应答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2.12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人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人资格将被取消;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3)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人要求的;
(4)应答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3. 资金来源
3.1 企业自筹资金。
4. 比选费用的承担
4.1 应答服务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比选文件
5. 应答服务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应答服务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应答服务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与资格被拒绝。
5.1 比选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应答服务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组。比选委员会对在比选截止期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2 比选文件的修改
5.2.1 在比选截止期三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应答服务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
5.2.2 比选文件的修改将由采购人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应答服务商发出。
5.2.3 为使应答服务商准备参与比选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比选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延长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期。
三、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62132
电子邮箱:chenmengna@bcia.com.cn(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邮件命名为项目名+单位全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将采用比选的方式采购APU替代设施配电柜维护项目。
一、项目名称:APU替代设施配电柜维护项目
二、项目概述
为保证首都机场飞行区内远机位以及T1、T2近机位APU替代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APU替代设施使用率,持续降低本场碳排放,需定期对APU替代设施配电柜进行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故障抢修等。
*三、项目主要内容
(一)配电柜日常巡检
1 每周至少对配电柜巡检一次,检查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1 检查配电柜外观,确保外观无现生锈、腐蚀、破损情况,检查配电柜锁闭情况、检查外加挂锁是否正常;
1.2 检查配电箱护栏,确保不出现生锈、变形、破损情况,护栏门开合正常;
1.3 检查配电柜密封性,确保内部无进水及水气等情况;
1.4 检查电气元件,确保不出现异常发热或有烧灼痕迹,母排无明显锈蚀或烧痕,相关接点无松动氧化;
1.5 检查配电柜内各指示灯、表记运行是否正常;
1.6 检查配电柜内分合闸指示与实际运行方式是否相符;
1.7 检查配电柜内应无放电声、异味和不均匀的机械噪声,柜内温升正常;
1.8 检查电缆,确保无裂纹、孔洞、破损、变色情况,封堵、防水完好,无死弯情况。
2 根据甲方安排对配电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同日常检查内容;
3 针对巡检过程发现的异常情况,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排除相应异常情况;
(二)配电柜季度维护
1 每季度至少对配电柜维护一次,维护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1 配电柜检查(内容同日常巡检);
1.2 配电柜内外清洁、除锈、刷漆;
1.3 配电柜内元器件紧固、清洁,确保无松动;
1.4 各接线端子紧固,确保主、控回路接线无松动;
1.5 配电柜内外各标志标识检查,对破损标志标识进行更换;
1.6 更换或修复配电柜老化及破损零部件(密封条、扎带、控制回路线缆、标志标识等耗损件由乙方提供,其它零部件由甲方提供);
1.7 检查配电柜密封性能,对密封不良部位更换密封条或者打胶处理,确保雨水不进入配电柜内;
1.8 各零部件参数调整、整定及功能、性能测试,确保配电柜内各零部件运行正常,保证电源输出功能正常;
1.9 会同机场动力部门摇测箱变(变电室)至低压配电柜间APU替代设施动力电缆绝缘阻值,确保绝缘符合要求;
1.10 对配电柜底部电缆管封堵进行检查,如存在封堵不严现象现场及时处理,确保封堵严密,防止电缆管井内水汽进入配电柜;
1.11 清理低压配电柜至箱变间电缆敷设经由的电缆管井内积水;
2 乙方应在每月中旬制定下月维保计划提交至甲方,并根据审批后维保计划实施维保工作;
(三)配电柜故障抢修
1. 乙方应在接报故障15分钟内到达现场;
2. 针对普通故障,乙方应在1小时内恢复设备运行;
3. 针对重大故障,乙方应在24小时内恢复设备运行;
4. 乙方应建立每个机位配电柜技术档案,详细记录配电柜故障信息,并针对出现的故障出具详细的故障报告提交至甲方;
(四)配电柜专项改造
1. 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配电柜专项改造工作,参照相关国家规范、标准及机场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 乙方负责实施相应的专项改造工作(相关材料由甲方提供)
四、项目比选
1. 参选人所报含税总价不超过¥880,000.00元/年(大写:捌拾捌万元整),参选人所报总价超过捌拾捌万元视为无效投标,合约期内采购人按照采用固定总价结算,不支付任何其余费用。
2. 应答服务商在比选前必须参加现场踏勘或采购人组织的其他形式的项目情况介绍。
3. 本次采购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