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内部规定“需由原供应商或制造商唯一指定的经销商提供的,如配套物料及零配件的供应、更换及补充;或供应商拥有产品专有技术、专利权、知识产权,属于技术唯一性的项目。”,如采购项目符合此情况,属于单一来源采购。
据此我司2021年度执行的以下项目(第二批)详见附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止。
如潜在供应商对此公告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邮件的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将意见反馈至wufan@cahs.com.cn 或 wufan@bcia.com.cn。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采购部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