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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弹库房安防检测项目比选公告
2020-11-05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本比选文件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与。

1、项目名称:首都机场枪弹库房安防检测项目。

2、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

2.1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0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3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0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4 应答服务商应具有有效的经省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对应的证书附表,获批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应包括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中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测依据的标准应包括《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18》、《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GA 1016-2012》,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应的证书附表复印件(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5 应答服务商应具有有效的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下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及对应的证书附表,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应包括信息系统中的安全防范工程,检测标准应包括《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18》、《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GA 1016-2012》,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应的证书附表复印件(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6 应答服务商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7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8 成交应答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9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人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人资格将被取消;

2.9.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9.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2.9.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人要求的;

2.9.4 应答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3、项目要求

3.1 合同周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一次枪弹库房安防检测,并负责提供检测期间所需的全部人力、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

3.2 乙方应依据《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18》、《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GA 1016-2012》以及相关安防工程设计文件开展检测;

3.3 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日期如期开展检测工作,并负责检测的进度和质量;

3.4 乙方应在现场检测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提交数量以甲方要求为准。检测报告应正确使用CMA、CNAS等标志,乙方签字负责人须为经CMA、CNAS等资质认定部门批准的授权签字人,且具备正确的、经过批准的授权签字范围;

3.5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检测所需的各项材料手续的办理。

4、应答服务商所报价格超过价格¥6,400.00元(含税)将被拒绝。

5、比选文件公告时间:

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

6、报名联系人:董岩  联系电话:64568372

电子邮件:dongyan1@bcia.com.cn(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形式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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