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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报废资产处置第三批公告
2025-06-23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

一、公告内容:2025年报废资产处置第三批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内需含有相应的废物回收等相关业务;

(二)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服务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三)对于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评本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服务商遵守机场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报废物资清运符合机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六)成交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七)应答人负责提供报废物资清运承诺函,承诺报废物资按应答报价付清全部货款后,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完成现场清运;签订合同无法履行的供应商将扣留全部货款20%。负责提供安全责任承诺函,承诺报废物资清运时遵守机场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本次处置报废资产采用“价高者得”,即:所报总价最高者且所报总价不低于采购人设定的底价的,为中选回收商,采购人将以电话形式通知中选。

四、中选回收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采购人答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入股份公司服务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六、价格应包含一切税费。甲方不需因运输、装卸、仓储、保险等任何理由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七、报废资产61、62项组织远程视频“云踏勘”(具体踏勘时间、方式将在邮件中确定),未参加“云踏勘”的应答人将被视为自动接受资产现状;资产权属单位可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质疑应在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公司报名***项目质疑”为标题发送邮件至jcbzcgl@bcia.com.cn,未按规定发送质疑邮件恕不接受。

九、应答人应在已充分了解处置文件所附内容并经审慎决定后递交应答文件,所有应答服务商,代表完全接受处置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且已充分了解本批次报废物资情况,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

十、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请以“***公司报名***项目”为标题发送邮件至jcbzcgl@bcia.com.cn(邮件标题请写明项目名称,邮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司名称、处置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处置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反馈报名邮箱。

十一、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5时30分。密封信封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注明比选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

(二)在信封的密封处加盖应答人公章。

密封信封背面如下图所示:

十二、其他说明

(一)中标人进行报废设备处置时应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1号)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二)建议在此处明确中标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比如拆除、运输等,便于应答人综合评估本次交易的成本。比如,中标人对本批次报废物资的回收、拆除、搬运、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安全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处置公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密封及信息填写等)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文件地点:中国服务大厦A座南门

十三、联系电话:6450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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