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贵单位以比选方式参加。
1. 项目名称:首都机场股份公司公共区管理部CCTV系统航空安保后台监察项目
2. 项目描述:首都机场股份公司公共区管理部CCTV系统航空安保后台监察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应急通道1E、2E、3E、5E、7E、9E门外围界外;飞行区通道门1号通道、2号通道、3号通道、4号通道外围界外;滑行东桥、滑行西桥、1-5号滑行桥;2号航站楼楼前区域;3号航站楼楼前区域;垃圾中转站空陆侧交接垃圾运送口等区域人员、物品、车辆等异常情况的监察,以甲方实际需求通知乙方。
3. 合格应答人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接该项目资质或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企业。
3.2 应答人注册资本金须在50万(含)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2017年(含)至今,成功完成安防巡视巡查服务项目不少于2个。(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执行地点、合同执行的起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需加盖应答人公章。若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须注明用户单位的联系人和其单位的固定电话,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3.4 信誉要求:
3.4.1 应答人在过去五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以及无重大质量问题、信誉问题,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3.4.2 应答人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应答人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 任意连续三个月(2019年1月-2020年10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3.7 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中选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与比选的中选单位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证明文件。
4. 比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参与本次比选。
5. 比选费用的承担:参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6. 领取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0日(仅限工作时间)。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64568292/15810626871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二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A座218室
注意事项:领取比选文件时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上午9:00-9:20(北京时间)
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收(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不接受邮递或电子文件。
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18办公室(顺义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810626871
8. 比选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