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站楼管理部对T3电梯应急电池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比。
一、报名要求
1、采购产品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 瑞达、汤浅、松下品牌任选其一 规格:12V 12Ah 长宽高:约151*98*95 |
236块 |
瑞达、汤浅、松下品牌任选其一 规格:12V 7Ah 长宽高:约151*65*94 |
45块 |
2、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异地企业应在北京有分公司或设立办事处,以便于提高双方项目沟通、处理问题的效率。
(2)注册资本金须在100万元(含)以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5)针对本项目产品原厂授权的销售证明,具体要求详见下文。
3、应答材料:
(1)准备以上两种型号电池的报价单原件(详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针对本项目产品原厂授权的销售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应答方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二)
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应答方公章。授权证明要求如下:
应答方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以上所有产品的原厂授权的销售证明(如涉及两家品牌,需出具两家证明)。授权证明为加盖原厂商公章的原件或加盖后的复印件,应答方也要加盖公章。
授权证明内至少明确表明以下两点:a、本次首都机场T3电梯应急电池询比采购项目内所有产品均由原厂授权,应答方具备本次销售资格。b、以上所有产品为原厂正品、质量合格。
4、询比报名
应答方在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7:00前发送邮件报名,以“***公司报名首都机场T3电梯应急电池询比采购项目”为标题,发送邮件至(邮件内附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注明是否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名邮件不可提供报价单。
5、递交材料
邮件报名后,应答方应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9:00前将应答材料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递交至首都机场T3航站楼C3S058室纪检监察员李女士(电话64532322),并现场签字确认材料已送达。
邮件报名和递交应答材料环节缺一不可,逾期报名、逾期递交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一律视为应答无效,应答方将无法参与比选。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田源(电话15201175708)。
6、比价过程
本项目将在2025年9月18日9:00开始比价,所有递交的应答材料将在采购方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下,由纪检监察员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开启密封材料比价。
7、比价结果通知
比价结束后,采购方出具项目《中选通知书》,加盖部门公章后邮件发送至中选供应商;出具项目《结果通知书》,加盖部门公章后邮件发送至未中选供应商。
二、项目具体要求
1、提供质保:中选方应承诺为本项目以上所有产品提供免费质保,质保期为自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质保期内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选方负责到场免费检修、免费更换等相关工作。
2、供货要求:待比选结果公布后,采购方将按照使用需求通知中选方分批分期完成本项目全部电池的备货供货,每批电池应在5天内完成供货到货(采购方指定地点),并承诺每批电池为近3个月内生产,电池上标注生产日期。如电池超期生产将视为质量不合格,中选方应尽快在5个工作日完成合格电池的更换和供货到货。
3、产品费用:本项目全部费用包含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的一切税费。采购方不需因运输、装卸、仓储、保险等任何理由,向中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中选方不必负责本项目所有产品的安装工作。本项目费用按照供货批次据实结算。
三、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全部产品最低总价中选,应答含税总价不能超过82050元。如果所有参与本次询比的应答方提供的发票类型和税率相同,则直接用含税价格进行比价;如果提供的发票类型或税率不同,比价原则如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含税价格参加比价、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税前价格参加比价。
2、应答方必须对附件一全部产品进行报价,不得随意增加、删减表格内容,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报价无效,取消应答资格。
3、在采购方验收期间或质保期内,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退货和追偿给采购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应答方应严格按照本公告所有要求进行报名、准备应答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报价无效,取消应答资格。
5、由于中选方单方面原因无法按照比选公告要求继续与采购方执行项目采购流程,采购方有权取消中选资格并将其加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