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112会议室设备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工作。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应答人前来参与。
1. 竞争性谈判编号:JT202007/XHTC-HW-2020-0042
2. 竞争性谈判内容:采购人拟采购音频系统、高清视频显示系统、高清摄像及射频会议系统等会议室设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3. 现场踏勘:2020年02月17日下午14:00踏勘,踏勘地点:中国服务大厦南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4. 应答人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所投的全彩LED屏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CNAS、CMA、MRA认可的检测报告,且具有3C、CE、FCC、RoSH认证,以上内容须提供检测报告或认证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应答人所投的全彩LED屏的原厂商须具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4)应答人需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19年7月~2019年12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应答人需提供所属时间为2019年7月~2019年12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6)应答人需提供2018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标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8)应答人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应答人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5.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02月10日至2020年02月14日(北京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只接受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 领取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8. 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9. 送达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10.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0年02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 竞争性谈判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726会议室(顺义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12. 联系单位: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报名及文件领取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6601068100
传真:010-63905988
邮政编码:100036
电子邮箱:271625488@qq.com
采购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异议咨询传真:010-64507552或010-64507553 分机号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