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本比选文件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与。
1. 项目名称:首都机场空港综合交通协同运行管理系统立项代可研项目
2. 合格的应答服务商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独立实施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智慧交通领域的咨询或设计类项目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加盖用户公章)或项目验收报告(加盖用户公章)。(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页、各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或项目验收报告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0000.00元(含税总价),超过此价格的应答服务商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9)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中选后,由于中选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3.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参评供应商的责任: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4. 领取文件联系人:赵楠 联系电话:13810582895
传真:64507722 电子邮件:zhaon@bcia.com.cn
5.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8:30-17:00。
6.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14:00前,密封送达。
7. 比选时间:2020年7月24日下午14:00。
8.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9。
9.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0. 请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按时派1~2名代表参加,参加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