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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W3大棚消防改造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0-05-09

1.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飞行区W3大棚消防改造服务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1.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2.1. 项目概述

首都机场W3坪现有一车库大棚,大棚因建造时间较早,内部部分设施设备不符合现行消防标准。为此计划对其进行消防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改造,车库防火分隔改造。

1.2.2.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1.2.3. 工作要求

1.2.3.1. 服务范围:W3大棚整体消防改造,涉及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改造,车库防火分隔改造,需具备消防专业资质的公司完成。

1.2.3.2. 服务具体内容:

此车库建筑约2992㎡,按现有隔断可分为两个空间,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以下简称《汽车库规范》)标准为依据,该车库为III类车库。具体车库分类表如下:

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分类 主要事项 规范依据
1. 消防给水 1)修复室内消火栓;
2)增设室外消火栓;
3)消火栓的参数应符合《汽车库规范》第7.1节的相关要求。
《汽车库规范》中:
(1)7.1.5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计算,Ⅲ类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小于15L/s。
(2)7.1.8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其消防用水量应符合,Ⅰ、Ⅱ、Ⅲ类汽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2. 自动喷水灭后系统 1)将现有下垂式喷头,改为直立式喷头;
2)确保消防用水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可能要增设消防水池)。
《汽车库规范》中第7.2.1条: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目前有约270个下垂式喷头。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该汽车库可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议恢复维修原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汽车库规范》中第9.0.7条:Ⅲ、Ⅳ类汽车库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 车库防火分隔改造 1)该车库中央原有一道隔墙,该隔墙需改造为满足防火分隔标准(耐火等级二级)的隔墙。 《汽车库规范》中第3.0.3规定,Ⅲ车库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汽车库规范》中第5.1.1和5.1.2规定,二级防火等级的分隔后的空间须不大于3000㎡。
设置的防火隔断大小约35m×10m=350㎡。

1.2.4 组织及人员要求

乙方应针对本项目设置项目组,其中人员应包括:

(1)参选人应针对该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各1名,学历在本科(含)以上;

(2)须至少配备现场工作技术人员1名。

1.2.5 售后要求

技术服务按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采用现场拆装、提交服务验收记录的方式验收。参选人履行约定的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合同的保证期为两年。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缺陷的,参选人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但因采购人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1.2.6 拦标价

1.2.7.1. 本工程比选拦标价为55.5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比选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1.2.7.2. 此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合同总价,原则上不可发生除报价外额外费用。

*1.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可能被废标的风险。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参选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参选人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消防设施建设、改造类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实施地点、双方签字页,各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6. 答服务商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注:*号条款为必须响应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05月09日至2020年05月14日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63732

电子邮箱:wanghuan1@bcia.com.cn(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形式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邮件命名为项目名+单位全称)

纪委监督邮箱:fxqjw@bcia.com.cn

纪检监督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6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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