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项目首都机场D2滑行道北延工程(二期)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关于首都机场D2滑行道北延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北函[2020]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根据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项目管理合同》,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委托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比选工作,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比选,凡符合资质要求的各参选人均可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首都机场D2滑行道北延工程(二期)监理。
2.2 项目地点:首都机场飞行区内西跑道东侧。
2.3 建设规模:新建混凝土道面(含道肩)约19000m2,巡场路路面面积约2400m2,新建及改造排水沟约650m;新增滑行道中线灯79套、滑行道边灯20套、中间等待位置灯9套、滑行引导标记牌11块及相应供电系统等工程内容。
2.4 监理服务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自开工到缺陷责任期结束的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依据,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监理范围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6 监理质量要求:合格。
2.7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739200.00元,参选人报价不得超过此金额,且监理费费率不得超过2.39%,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航天航空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3)企业业绩: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参选人完成过1个(含)以上监理合同金额60万元(含)以上国内4E级及以上民用机场工程的监理项目业绩;
(4)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19年5月~2020年4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6)信誉要求:
① 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本工程监理不划分标段。
4. 参选报名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MHGCZBDL@163.com进行参选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等)。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以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成功的参选人将比选文件及资料费通过参选人基本账户或授权委托人个人汇款到比选代理机构的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北京空港支行
账号:0200 3000 1910 0000 260
备注:汇款时请简要注明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用途;汇款成功后须将汇款凭证发送至MHGCZBDL@163.com。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A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顺义区四纬路
联系人:孟奕璇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
联系人:魏丽娟、李方
电话:010-64557555-661、670;15810165770、17801469058
电子邮件:MHGC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