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邀请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本比选文件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与。
1、项目名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净空保护区域障碍物普查项目。
2、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
2.1 应答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
2.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19年1月~2019年8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3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19年1月-2019年8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4 自2017年至比选截止日,应答服务商须具备3个以上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测绘类项目的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若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须注明用户单位的联系人和其单位的固定电话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2.5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6 成交应答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7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人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人资格将被取消。
2.7.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7.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2.7.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人要求的;
2.7.4 应答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3、报价
应答服务商所报价格超过价格600,000元(含税)将被拒绝。
4、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62942
电子邮箱:fany@bcia.com.cn(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形式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邮件命名为项目名+单位全称)
纪委监督邮箱:fxqglbdb@bcia.com.cn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60402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商须按照采购人的项目需求,净空保护区域障碍物普查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依据甲方要求对净空保护区内障进行普查。障碍物普查测绘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净空保护区内所有净空障碍物进行实地普查,核实其位置、名称、权属单位(若无法调查,可在电子地图中标注其位置)。重点普查并测绘新增净空障碍物;同时对原有净空障碍物数据进行抽查测量,抽查比例为原净空障碍物数量的10%。对跑道两端净空保护区域内的障碍物应进行重点抽查。根据本次普查测绘的结果对已有净空障碍物数据进行更新。本次普查的范围:每条跑道端点外20km、中线两侧各10km范围(如下图)。
(二)对于每个障碍物,应测量其顶端高程及平面坐标。最终成果要求出具每个障碍物的平面坐标及高程。平面坐标提供WGS-84坐标系大地坐标、北京54坐标系大地坐标、北京地方坐标系坐标、首都机场PH轴坐标,高程提供85国家高程基准海拔高。
净空障碍物测量精度要求:
平面位置:相对控制点坐标中误差≤20cm
高程:相对控制点高程中误差≤20cm
二、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参选单位应具有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二)自收到甲方的测绘需求和技术要求(或现场具备测量条件)之日起组织测绘队伍进行测绘作业。
(三)参选方应当按时限要求确保测绘工作完成。
(四)测量工具由参选方提供,参选方应保证全部测绘成果准确、真实、客观。检测报告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约定。
(五)参选方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测绘成果及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由参选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且若发生此种索赔或追诉,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由参选方负责。
(六)参选方在测绘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现场施工管理,确保作业过程不得妨碍机场正常运行。
(七)承包人应当为参与本工程的员工、临时用工人员及参与工程的其他相关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的各项保险。
(八)因参选方或参选方员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给甲方、首都机场相关驻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旅客或其他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参选方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发生,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发生上述因乙方过错而使甲方受到涉及第三方的索赔或追诉,参选方应承担处理及赔付责任;如甲方先行处理的,甲方有权向参选方追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由参选方负责。
(九)参选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经营、运营信息、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以上带星号条款为必须满足的条款,不满足星号条款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三、工作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
四、支付方式:
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并提供服务项目验收单,30个工作日支付全部合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