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本比选文件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与。
1. 项目名称:股份短信平台租赁服务项目,项目期限为3年
2. 合格的应答服务商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可满足以下所有技术条款:
1)可提供向国内及国际手机号下发短信、彩信的服务,包含短信下行、短信上行、彩信下行、彩信上行服务;
2)投标人须具备3条以上优质主短信通道;
(4)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提供一个独立为大中型企业实施过短信平台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或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加盖用户公章)或项目验收报告(加盖用户公章)。(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页、各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或项目验收报告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7)本项目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附件2比选报价明细表”格式按照3年短信预估数量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600000.00元(含税总价),超过此价格的应答服务商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9)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中选后,由于中选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3. 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按照季度实际短信发生量据实结算。
4.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参评供应商的责任: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5. 领取文件联系人:赵楠 联系电话:13810582895
传真:64507722 电子邮件:zhaon@bcia.com.cn
6.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8:30-17:00。
7.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9日14:00前,密封送达。
8. 比选时间:2020年7月29日下午14:00。
9.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9。
10.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1. 请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按时派1~2名代表参加,参加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