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飞行区西跑道大修封围区域临时电力保障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飞行区内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为首都机场飞行区西跑道大修临时围界及施工通道相关设施建设配套供电设施。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有效总工期:不超过15个日历天,参选方须在2020年8月5日前将项目所需人员、机具、物料配备齐全,具备开工条件。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为首都机场飞行区西跑道大修临时围界及施工通道相关设施建设配套供电设施,包括配电箱、供电线缆及保护管等主材、辅料的采购,线缆敷设,负荷接电等相关工作,实现临时围界上各类相关用电设备的供电。
2.6 本比选项目报总价参选,最高参选限价为:89.81万元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号条款为必要条款,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3.2 参选人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19年1月~2019年12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止(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项目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工程竣工时间(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7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的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8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9 信誉要求:
(1)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07月21日至2020年07月25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62132
电子邮箱:chenmengna@bcia.com.cn(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邮件命名为项目名+单位全称)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的供电对象为西跑道大修临时围界上的各类设施,临时围界相关信息详见下图。
一、负荷信息
临时围界上设有以下用电设施,均为本次供电项目的接电对象:
1、临时围界上每100m设置100W灯具1个。
2、临时围界上每100m设置100W摄像头1个。
3、上图中5个临时围界区域内各设有1个单相10kW安防设备。
4、W2坪北侧、74号站及西跑道西北区域各设有一个施工通道,每个施工通道设有两个临时用房(5kW/个),及2个200W照明。
二、各区域施工内容
(一)Z2滑行道360m临时围界区域接电方案
从W210机位高杆灯配电箱中取电,沿配电箱附近的排水沟内向南穿管敷设电缆至临时围界区域,而后沿围界穿管敷设电缆至各个负荷。主要包含下列设施:
1. ZRYJV-4×25+1×16电缆300米穿普利卡管Ø50敷设(总配电箱进线)
2. ZRYJV-3×6电缆400米穿普利卡管Ø24敷设(灯具、摄像头线缆)
3. ZRYJV-3×25电缆250米穿普利卡管Ø50敷设(Z2区域的10kW负荷线缆)
4. 接地极一组
5. 户外防雨箱1台(总配电箱)
(二)W2坪施工通道区域接电方案
从8号坪箱变低压柜取电,沿桥下穿管敷设电缆,向东南方向穿过车行道,而后沿围界穿管敷设电缆至施工通道,并供电到各个负荷。主要包含下列设施:
1. ZRYJV-5×16电缆400穿普利卡管Ø30敷设;(总配电箱进线)
2. ZRYJV-3×6电缆60米穿普利卡管Ø24敷设(两个临时用房的线缆)
3. 接地极一组
4. 小型户外防雨箱1台(临时用房的配电箱)
5. 户外防雨箱1台(总配电箱)
(三)W2坪北侧至Z6北侧武警营地之间560m临时围界接电方案
从819机位配电箱取电,向西穿越车行道铺设电缆至临时围界区域,而后沿围界穿管敷设电缆至各个负荷。主要包含下列设施:
1. ZRYJV-4×35+1×16电缆100米穿普利卡管Ø50敷设(总配电箱进线)
2. 2ZRYJV-3×6电缆650米穿普利卡管Ø24敷设(灯具、摄像头线缆)
3. ZRYJV-3×25电缆250米穿普利卡管Ø50敷设(Z4区域的10kW负荷线缆)
4. 接地极一组
5. 户外防雨箱1台(总配电箱)
(四)消防支队附近的370m临时围界及施工通道接电方案
从819机位配电箱取电,向西穿越车行道铺设电缆至临时围界区域,而后沿围界穿管敷设电缆至各个负荷。包含下列设施:
1. ZRYJV-4×35+1×16电缆100米穿普利卡管Ø50敷设(总配电箱进线)
2. ZRYJV-3×25电缆600米穿普利卡管Ø50敷设(消防支队附近的10kW负荷线缆)
3. ZRYJV-3×6电缆750米穿普利卡管Ø24敷设(灯具、摄像头线缆,需从819附近跑到370区域全程)
4. ZRYJV-3×10电缆600米穿普利卡管Ø24敷设(从总配电箱至施工通道口2个临时用房)
5. 接地极一组
6. 户外防雨箱1台(总配电箱)
7. 小型户外防雨箱1台(临时用房的配电箱)
(五)S4、S5、W1坪区域450米临时围界以及1150m段南侧的350米临时围界接电方案
从消防支队74号站箱变电压柜取电,向西穿越车行道(破除道面用钢管敷设过路)至临时围界,总配电箱设置在W1坪西侧,沿围界穿管敷设电缆至各个负荷。包含下列设施:
1. ZRYJV-4×35+1×16电缆500米穿普利卡管Ø50敷设(总配电箱进线,从74号站向北延伸到W1坪西侧位置)
2. ZRYJV-3×25电缆250米穿普利卡管Ø50敷设(S5区域10kW负荷线缆)
3. ZRYJV-3×25电缆350米穿普利卡管Ø50敷设(W1坪西北角10kW负荷线缆,与S5区域10kW负荷不能同相)
4. ZRYJV-3×6电缆900米穿普利卡管Ø24敷设(灯具、摄像头线缆)
5. 过路钢管36m
6. 接地极一组
7. 户外防雨箱1台(总配电箱)
(六)1150米段北侧的800米临时围界接电方案
从西道北灯光站低压备用开关取电,出站后就近穿管敷设至临时围界,而后沿围界穿管敷设电缆至各个负荷。包含下列设施:
1. ZRYJV-4×35+1×16电缆300米穿普利卡管Ø50敷设(总配电箱进线)
2. ZRYJV-3×25电缆150米穿普利卡管Ø50敷设(校验中心附近的10kW负荷线缆)
3. ZRYJV-3×10电缆950米穿普利卡管Ø24敷设(灯具、摄像头线缆)
4. 接地极一组
5. 户外防雨箱1台(总配电箱)
(七)西跑道西北侧施工通道供电
从西道北灯光站低压备用开关取电,出站后就近穿管敷设至临时围界,而后沿附近临时围界、原有围界穿管敷设至西跑道西北侧施工通道,并供电到各个负荷。包含下列设施:
1. ZRYJV-3×25电缆1450米穿普利卡管Ø50敷设(从西道北灯光站至通道口两个临时用房)
2. 小型户外防雨箱1台(临时用房配电箱)
3. ZRYJV-3×6电缆100米穿普利卡管Ø24敷设(两个临时用房之间线缆)
三、项目其他相关要求
3.1 参选人所报价格应包含实施本项目所需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及工具、人工等费用,比选人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3.2 工期
3.2.1 自开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工。参选方须在2020年8月5日前将项目所需人员、机具、物料配备齐全,具备开工条件。
3.3 应急响应
3.3.1 接到应急响应通知后,参选人应于白天(08:00-17:00)1个小时,夜晚(17:00-次日08:00)1.5小时内赶到指定地点,并配齐相应人员、机械设备及工具、物料、劳动防护用品。
3.4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3.4.1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
3.4.2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CCAR-331SB-R1)
3.4.3 《飞行区从业人员准入考核管理制度》
3.4.4 《飞行区控制区证件管理规定》
3.4.5 《首都机场机坪安全记分制度》
3.4.6 《飞行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